关于不得出版宣扬愚昧迷信和伪科学内容出版物的通知
发布时间 : 2007-11-11    来源 : 游戏工委   作者 :
 

 

1999年8月23日·中宣部、新闻出版署·新生出联[1999]16号

  近年来,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倾向。有的打着气功、练功的旗号,散布荒诞言论和歪理邪说;有的以研究民俗为幌子,通过看相、算命、看风水等宣扬愚 昧迷信和伪科学。少数出版单位受此影响,置国家有关出版法规于不顾,也出版、印刷、复制、发行了一些愚昧迷信内容的出版物。这些出版物,影响了社会主义精 神文明建设,有害于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,不利于社会的稳定。对此,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,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对此类出版物的管理。根据《出版管理条 例》第三条、第二十五条第六款和《音像制品管理条例》、《印刷业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现就不得出版宣扬愚味迷信和伪科学内容出版物的问题通知如下:

一、所有图书、期刊、电子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出版版单位所出版的出版物,“内容必须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,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,有利于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”。

二、所有出版单位不得出版愚昧、迷信、伪科学的出版物,不得登载法律、法规和有关出版管理规定禁止的内容。

三、要严格履行选题论证制度、稿件审核制度,其主管理部门也要严格把关。

四、所有印刷、复制企业在印制、复印出版单位正式出版的有关气功、练功类出版物时,必须严格按有关条例的规定与制度。

五、任何发行单位不得经营非关出版物。

六、各地、各出版单位要按照以上要求和规定,并结合新闻出版署《关于不得出版宣扬愚昧迷信和图书的通知》的要求,对有关气功、练功类的出版物和看相、算命、看风水等宣扬愚昧迷信、伪科学内容的出版物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