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同意颁发职业道德准则的批复
发布时间 : 2007-11-11    来源 : 游戏工委   作者 :
 

 

新出办[2004]104号

  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:

  经总署党组会议和中宣部、新闻出版总署出版工作联系会议研究,并经征求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宣传部和新闻出版局意见,现同意你会颁发《中国出版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》。请结合正在开展的“三项学习教育活动”,做好该准则的宣传学习和执行检查工作。

  特此批复。

附件:《中国出版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》

  中国出版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

  为进一步加强出版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,引导广大出版工作者在遵守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》的基础上,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,坚持以马列主义、毛泽 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更好地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的法律、法规,推动出版事业的繁荣进步和出版产业的健康发展,特 制定中国出版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如下:

  一、为人民服务,为社会主义服务

  以促进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为己任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坚持以民为本,为人民服务、为社会主义服务、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。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、与时俱进、开拓创新,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培育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做出贡献。

  二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,力求坚持两个效益的最佳结合

  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,力求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,反对惟利是图、见利忘义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,自觉维护民族团结,牢固树立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斗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。

  三、树立精品意识,提高出版质量

  唱响主旋律、提倡多样化,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。多出好作品,不出平庸作品,杜绝坏作品。认真把好出版物的质量关,提高内容、编校、印装质量。

  四、遵纪守法,廉洁自律

  遵守党的宣传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,遵守出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。自觉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,不买卖书号、刊号和版号。坚持以质取稿,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个人名利。不参与非法出版、印制、发行及其他违法经营活动。

  五、爱岗敬业,忠于职守

  热爱本职工作,甘于岗位奉献。重视学习,善于学习,终身学习。努力掌握新知识、新技术和新技能。反对粗制滥造、玩忽职守的行为。

  六、团结协作,诚实守信

  发扬集体主义精神,尊重人,理解人,关心人,互相帮助,互相爱护。讲信用,重信誉,平等竞争,用诚实劳动获得合法利益。尊重作者,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。

  七、艰苦奋斗,勤俭创业

  谦虚谨慎,不骄不躁,密切联系群众。勤俭节约,讲求实效,反对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。

  八、遵守外事纪律,维护国家利益

  发扬爱国主义精神,在对外交往中维护国家尊严和中国出版工作者的良好形象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

二OO四年一月三十日